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华福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3.33%股权。
二、挂牌价格:人民币261.87万元。
三、基本情况 : 福建省华福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设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金900万元,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7楼,公司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公司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展“三来一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日用百货、电子产品、机电产品的批发。
标的企业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 | 股权比例 (%) |
张立宪 | 37.35 |
徐松 | 13.91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33 |
康恒 | 9.04 |
姚凌燕 | 9.04 |
高洪权 | 4.17 |
张璇 | 3.48 |
曾彬 | 1.89 |
陈红 | 1.67 |
王小芳 | 1.67 |
崔淑敏 | 1.67 |
魏桢 | 1.11 |
唐向辉 | 1.67 |
标的企业近期财务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项目 | | 2011年 | 2012年 |
资产 | | 1168.3 | 1109.5 |
负债 | | 5.5 | 6.6 |
所有者权益 | | 1162.8 | 1102.9 |
主营业务收入 | | 42.3 | - |
| 净利润 | | -31.2 | -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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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福建省华福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净资产为1964.51万元。本次转让标的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标的公司现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受让权。
四、受让方资格条件:
1、能严格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履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受让方为外国或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证明,并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交易条件
1、受让方在本项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付清全部交易款;
2、转让标的在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毕日期间产生的盈亏由受让方承担。
六、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评估结果已取得相关国资产监管机构备案。
七、公告期限:2013年10月31日至2013年11月27日
八、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3万元
九、具体交易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
十、联系方式:电话:0591-87315276、87855200;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