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Y00026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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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新华精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 |
挂牌价 | 5万元 |
保证金 | 1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2-23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03-21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吴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30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有关单位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福建新华精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51%股权。
二、挂牌价格:人民币50000元。
三、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4年6月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9.7712万元,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城南环中路6号。经营范围:对教育业的投资;教育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经济与商务咨询(证券、期货、认证咨询除外)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成立以来开展了二个项目,培训学校和幼儿园, 2016年9月起不再经营培训学校业务,目前只开展幼儿园业务,2020年6月28日取得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定性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20年7月10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注册了龙岩市新罗区薪华精诚幼儿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谢坤林。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6年6月25日。幼儿园办园规模:6个班。目前标的企业承租转让方下属龙岩分公司综合服务楼用于幼儿园经营,租期到2027年6月30日止。
四、标的企业股东及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数额(万元) |
实缴出资数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1.7833 |
351.7833 |
51% |
2 |
厦门市思明区精诚教育培训学校 |
337.9879 |
337.9879 |
49% |
五、标的企业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74.656772 |
80.43392 |
48.383123 |
总负债 |
197.191894 |
317.78683 |
162.699356 |
净资产 |
-122.535122 |
-237.35291 |
-114.316233 |
营业收入 |
0 |
146.79805 |
106.3569 |
利润总额 |
-18.976355 |
-71.273695 |
-66.734523 |
净利润 |
-18.976355 |
-71.273695 |
-66.734523 |
注:2021年财务指标为标的企业母公司报表财务数据,非合并报表财务数据;2022年、2023年财务指标为合并报表财务数据。
本次转让标的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福建新华精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
以上转让标的介绍系转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
六、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因此,股权受让方在受让股权的同时相应承接该股权所享有的债权和应承担的债务。
2、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的相关事项。
3、标的企业现有其他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标的企业现有其他股东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4、标的企业管理层放弃参与受让。
5、转让标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转让方、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作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本股权转让行为取得了福建省财政厅的批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公开转让福建新华精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复函》。
八、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九、竞买人及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让后必须变更公司(含下属龙岩市新罗区薪华精诚幼儿园有限公司)名称,不得继续使用含 “新华”、“薪华”字号进行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以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受让方承诺维持标的企业下属幼儿园经营现状,不得作出不利于维持良好经营管理需要的重大变更,保障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前幼儿园已招收学生的权益不因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而减损(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擅自取消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前招收的享受普惠性政策学生的待遇,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等)。
3、受让方确认其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前,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风险、经济风险等),受让方承诺其将自行承担本次股权交易相关所有风险,若标的企业存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中未提及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隐形债务、税费、担保等),受让方将自行解决,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若出现任何不利于本次股权转让的舆论、事件、纠纷,受让方应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因此发生的有关费用。
5、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6、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企业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7.受让转让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8、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由转、受让方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9、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若参加竞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11、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十、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
十一、公告期限: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2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4年4月26日,顺延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17:00 时。
竞买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十二、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十三、联系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