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Y00012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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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省和信钢木家具有限公司100 %股权 |
挂牌价 | 3793.63万元 |
保证金 | 80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9-12-02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9-12-27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名称 |
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福建省和信钢木家具有限公司100 %股权 |
3793.63 |
800 |
二、标的基本情况、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基本情况
(1)福建省和信钢木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时间为1991年2月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经营住所: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兴东路15号。公司经营范围:智能家居用品、木制家具、金属家具的制造;焊接钢管轧制;钢木家具制造;塑料制品、布艺制品制造;家具、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五金、金属材料、建材批发零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家具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数额 (万元) |
实缴出资数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福建省家具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1200 |
1200 |
100% |
(3)标的公司的财务指标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6月30日 |
总资产 |
2633.23 |
2745.86 |
2090.26 |
总负债 |
1256.06 |
1179.28 |
547.07 |
净资产 |
1377.17 |
1566.58 |
1543.19 |
营业收入 |
2020.55 |
2539.87 |
777.23 |
利润总额 |
145.70 |
252.73 |
957.32 |
净利润 |
112.53 |
189.41 |
717.96 |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3793.624945万元。本次转让标的为福建省家具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的100%股权。
2、(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不涉及管理层受让,不涉及股东优先购买权。
(2)转让标的所持地块毗邻琅岐闽江大桥,存在安全、振动等影响因素,评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时增加“其他因素修正系数”进行修正,该修正系数取值0.7,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3)流动负债-其他应付款中有30万元是或有事项,账龄5年以上,多年来均作往来款处理;转让后如发生相关方索偿事项,由受让方负责自行处理,与转让方无关。
(4)本次股权转让涉及标的企业的职工安置,拟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股权转让成交之后,工商变更之前解除全部正式职工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由转让方从股权转让收益中支付。
离退休职工的档案移至转让方保管。社、医保机构需要企业为退休职工办理相关事宜时,由受让方负责。若今后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2005年11月2日前退休人员,因当时已将各项补偿费用提留,按当时的协议执行。对于2005年11月2日至2019年10月15日退休的人员,考虑到政策执行的连续性,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和遗属积极待遇标准的通知》(闽劳社[2000]477号文)相关规定,提留退休职工死亡时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和遗属救济费,待事项发生时予以支付。当该部分职工死亡时,由受让方和工会共同负责出具证明,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报后,凭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发给的《企业职工遗属救济费领取证》向转让方申报拨付该费用。如果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预留的退休职工死亡时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和遗属救济费由转让方从股权转让收益中提留。离休干部划至转让方管理,离休干部的各项费用由转让方负责,并进行支付。
(5)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4、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受让股权后从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标的公司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和经营范围。
6、受让方受让股权后从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要变更标的公司名称,不得保留“和信”字样。
7、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19年12月2 日至2019年12月2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下午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领取相关竞价文件。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电 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