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110 |
---|---|
名称 | 厦门市莲花南路9号厦门冶金电子大厦二层招租(二次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3-06-13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3-07-03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小姐 |
联系电话 | 87891629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厦门市思明区莲花南路9号厦门冶金电子大厦二层招租,租赁期限6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55055.05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的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12万元人民币。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厦门市思明区莲花南路9号,建筑面积约
三、租赁用途:办公、商业经营(若改为商业用房,必须符合政府及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相关手续和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或承担)。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不含餐饮、住宿、娱乐等内容;自然人要求银行现金存款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不享有装修免租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整体转租。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1‰的滞纳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三个月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3、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所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许可等)。中标人对租赁物的装修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4、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竞租成功,租赁合同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
八、咨询电话:0591-87891629、87850015、87315281、87315305;
联系人: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