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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5308
名称 福州市晋安区东水路121号高工小区东水路1#店面招租
挂牌价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4-03-24
挂牌结束日期 2014-04-13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 87891629
地址
发布机构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晋安区东水路121号高工小区东水路1#店面招租。租赁期限自移交日起至20171030。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94080。租金按月结算,每月5日前缴清,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晋安区东水路121号高工小区,使用面积约28平方米。产权证尚未办理,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14430,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用于办公、商业经营,不得经营娱乐业、制造业、噪音污染等行业以及法律明文禁止从事的行业。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的使用功能和用途。

2、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十个工作日内,先付3个月的履约保证金和第一期的租金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3、承租方对租赁标的必须爱护并妥善保管,租赁期间如损坏租赁标的,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4、出租方只出租房屋,承租方将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文明经营,同时应承担全部责任。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等手续办理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5、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对租赁房屋的改造、装修、使用过程中需办理的各种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6、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43242014413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850015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林先生;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O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