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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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华林路11号福建省西湖宾馆贵宾楼一层商务中心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4-06-1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4-07-01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87850015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华林路11号福建省西湖宾馆贵宾楼一层商务中心招租,租赁期限2年,月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3800元。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华林路11号西湖宾馆贵宾楼一层,使用面积约11.7平方米,未办理产权证,简单装修。原租赁合同已到期,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用于复印、打字、传真等酒店商务中心职能,兼营票务、旅游业务。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要求为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3、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让。
4、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5、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的内容。
6、如因政府建设改造、宾馆体制改革,承租方应无条件迁出。
7、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8、经营票务、旅游业务的手续必须完整并具合法性;对外营业时间自8:00至20:00;复印、打字、传真等对外营业的价格应维持宾馆原有的收费标准。
9、承租方需自行配备商务中心办公设备。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
八、咨询电话:0591-87850015、87891629、87315281、87315305;
联系人: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