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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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7号1#楼门牌号217-4#店面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4-03-2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4-04-09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小姐 |
联系电话 | 87891629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7号1#楼门牌号217-4#店面招租。租赁期限3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6800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217号1号楼,建筑面积:约
三、租赁用途:用于办公、商业经营,不得经营危化品、易燃易爆品、餐饮业、娱乐业、噪音污染等行业以及法律明文禁止从事的行业。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合同签订后,承租方享有一个月的装修免租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承租方对租赁标的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让。
2、出租方不保证租赁标的的现有装修状况,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承租方将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文明经营,同时应承担全部责任。
4、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用电设备时,应征求出租方书面同意,改造、装修、使用过程中需办理的各种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5、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租赁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850015、87315305;
联系人: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