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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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泉厦高速公路朴里服务区跨线楼一、三层场地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5-03-1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5-04-07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高女士 |
联系电话 | 87315362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泉厦高速公路朴里服务区跨线楼一、三层场地招租。本次竞价标的分A/B两区2个标的(A区一、三层为1号竞价标的,B区一、三层为2号竞价标的)分别招租。租期:8年。
2、租金:每个竞价标的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均为人民币100万元,从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在前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按6%递增。租金每年分二次交纳,每半年一次,必须先交租金后经营。
3、标的简况:朴里服务区跨线楼是我省公速公路服务区唯一横跨主线的钢结构廊桥式建筑,建筑面积A区一层(建筑内约900平方米,拟扩大的面积约800平方米,使用面积约1700平方米)、A区三层(约1200平方米)、B区一层(建筑内约900平方米,拟扩大的面积约800平方米,使用面积约1700平方米)、B区三层(约1200平方米)。出租方对跨线楼一、三层进行功能性布局及装修(拟改造一层停车区为营业场所扩大营业面积以及根据需求扩大盥洗室,装修造价不高于人民币1500元/平方米)。
4、承租经营范围:跨线楼一层经营以闽台美食城(特色小吃不少于六大系列四十个品种)、闽台特产销售为主。三层作为一层特色小吃后厨操作区、仓储区及餐厅的营业区。
5、合同履约保证金:每个竞价标的履约保证金为50万元;
6、承租经营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未规定的,由承包方承担。
7、承租经营过程中水、电费承租方自理,并在实际用水和用电的基础上附加10%管理及线损费。物业管理费0.5元/平方米,跨线楼范围内保安、保洁由承租方承担;跨线楼内电梯维保费及电费由承租方按承租面积分担。
二、承租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且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合法正常运营的企业法人;
2、承包申请人在福建省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系统中未被列入黑名单;
3、承包申请人需提供由承包申请人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4、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名,也不接受转租经营。
三、承租方必须接受的交易条件:
1、承租方不得破坏建筑主体结构,不得占用公共消防通道。
2、承租方不得经营未通过工商部门审批,有安全、环保风险的行业。
3、承租方需承诺经营闽台特色小吃不少于六大系列四十个品种。
四、竞价方式:动态报价。
五、公告期限:2015年 3月19日—2015年4月7日。有意参加竞价的承包申请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六、电话:0591-87315362、8731590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