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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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福州大戏院沿街店面、通湖路24号杂技团沿街店面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3-09-1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3-10-07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女士 |
联系电话 | 87891629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2号福州大戏院沿街店面招租,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移交日起至
2、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24号杂技团沿街店面招租,建筑面积约33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7.92万元,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两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1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和营迹路交界处一层(沿街),具体以实地看样为准。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租赁标的2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24号杂技团沿街一层物业,具体以实地看样为准。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办公、商业经营,不得用于居住、餐饮、存放易燃易爆及危险品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业。以上标的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不得转租他人或以其他形式转给他人使用。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标的1人民币8万元;标的2人民币5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出租方不保证租赁标的现有装修状况,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如需装修改造,其改造方案须事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3、承租方在经营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文明经营,承担全部法律及安全责任。同时承担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公摊费用等。
4、承租方对租赁房屋的改造、装修及使用过程中需办理的各种手续,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消防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所产生的有关费用自行解决。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850015、87315281
联系人:林先生、林女士、林先生、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