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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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清灵石国有林场综合楼一、二层及林业科技楼一层房产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5-01-2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5-02-10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女士 |
联系电话 | 87891629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清灵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福清灵石国有林场的综合楼一、二层及林业科技楼一层房产招租,建筑面积约1111.9468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年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30万元。租金按年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清市东张镇灵石国有林场1号福清灵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产权证尚未办理。综合楼一、二层已按餐厅标准装修,内配置空调及厨房配套设施。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综合楼一、二层只限用于做餐饮,林业科技楼一层只限用于做员工宿舍。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须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工作,自行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
2、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名义招聘人员,如因承租方与其所招聘人员之间的纠纷导致出租方承担法律责任或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予以赔偿。承租方与其招聘人员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以及税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4、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5、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6、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5年1月20日—2015年2月1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15 年4月 30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891629、87850015、87315281、87315305;
联系人: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