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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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工业路582号凤凰剧院右侧店面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5-05-13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5-06-02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经理 |
联系电话 | 87891629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工业路582号凤凰剧院右侧店面招租。租赁期限3年。第一、二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210000元,第三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8%。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郊村工业路582号,楼层总数:两层,所在楼层:一层,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钢混结构,简单装修。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用于金融、文化产业的办公或经营使用,不得经营饮食(食品)行业以及法律明文禁止从事的行业。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租赁标的的现有装修状况,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承租方将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文明经营,同时应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信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水电费押金10000元,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收取。
4、承租方对租赁标的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不得改变建筑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5、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租赁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5年5月14日—2015年6月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15年6月30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87850015;
联系人: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