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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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东街8号利达大厦11层B单元招租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5-04-2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5-05-10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扶经理 |
联系电话 | 87845911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租赁标的:福州东街8号利达大厦11层B单元。
2、标的基本情况:
福州东街8号利达大厦11层B单元,其建筑面积95.7 平方米。租赁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以实物现状出租。
二、第一、二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50元/m2。
三、租赁用途、租赁年限、租金递增方式、竞价保证金、租金支付方式等:
1.租赁用途:办公;
2.租赁年限:叁年;
3.租金递增方式:第三年年租金在第二年基础上递增5%;
4.竞价保证金:1万元;
5.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即付首次租金,后续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
6、相关税费:租赁过程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四、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二个月的租金,即“押二付一”。
五、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
六、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承租方应是依法经营、符合“招租对象”的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
2、承租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方约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3、承租方不得擅自、任意变更房屋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外观,不得影响租赁房屋与出租方其它房屋的安全,并保证公共通道、消防通道的畅通,消防及其他设施安全完好。装修过程中须报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批的,其手续及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每个月的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月租金1%的滞纳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5、我司本标的物不为承租方提供免租金装修期;
6、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租赁房屋而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费、装修费、维修费等因乙方使用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维持租赁房屋作为商业服务用途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安、消防、环卫、设备维修更新以及广告等费用;
7、本租赁物不提供外部广告位及单位招牌悬挂位置;
8、承租方须严格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期满日归还租赁标的,若逾期不归还的,承租方租金应按约定租金的3倍支付占用费;
9、提示,本租赁物权属清晰,属福建省快而美公司所有。其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巳办理,产权无异议,且不存在抵押担保。
七、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八、公告期限:2015年4月20日—2015年5月10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九、咨询电话:0591-87315276、87845911、87855200。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