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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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21号12座406单元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3-11-0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3-11-28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87850015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21号12座406单元招租,租赁期限2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1500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二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鼓楼区东水路121号高工小区内,建筑面积63.81㎡。钢混结构,简易装修。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租赁标的面积为产权证标注面积。
三、租赁用途:用于居住。租赁标的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让。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租赁标的现有装修状况,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原承租方须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3、承租方需遵纪守法,维护经营场所的环境整洁及消防安全等。
4、租赁过程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7、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8、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租赁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3年11月8日—2013年11月28日。
八、咨询电话:0591-87850015、87891629、87315281、87315305;
联系人: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三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