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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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住宅小区51号楼01#杂物间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5-04-0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5-04-21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87315281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住宅小区51号楼01#杂物间招租,建筑面积约15.76m2,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挂牌价为400元。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住宅小区51号楼,产权证尚未办理。
三、租赁用途:仓库。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让。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信誉良好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租赁标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7、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8、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21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22日上午12:00止。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87850015;
联系人:陈女士、林先生、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