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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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华林路省直屏东城1#-3#楼连接体一层17号店面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4-12-05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4-12-25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女士 |
联系电话 | 87891629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华林路省直屏东城1#-3#楼连接体一层17号店面招租,建筑面积约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华林路省直屏东城1#-3#楼连接体一层,框架结构,未装修。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现建筑面积暂按66.46米计算,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后,以房屋所有权证核准的面积为准,月租金按成交的月租金单价乘以房屋所有权证核准的建筑面积计算,租金多还少补。
三、租赁用途:除餐饮业外的其他合法的商业经营。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房屋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负责租赁房屋的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及燃气、用电等方面的安全。
3、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处分租赁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将该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给第三方使用(或经营);不得以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赠与、继承等方式变相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或经营)。
5、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结构,如需装修,在装修施工前,其装修方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装修方案应符合屏东城项目建设规划和消防等要求,不得破坏租赁房屋的结构安全;不得擅自修改水、电、燃气等线路,不得擅自移动水、电、煤气表等。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不得随意设置户外广告。
6、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7、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一次性报价。
七、公告期限: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850015、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四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