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承包租赁项目 > 房产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5327
名称 福州市尤溪洲191号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实训综合楼一层房产招租
挂牌价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4-04-02
挂牌结束日期 2014-04-22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87315305
地址
发布机构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福州市仓山区尤溪洲191号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实训综合楼一层房产招租,租赁期限3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28.728万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年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尤溪洲191号综合楼一层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尚未办理。楼层总数:六层,所在楼层:一层。建筑面积约324平方米,毛坯无装修。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

用于办公、商业经营。不得分割、不得经营餐饮业、娱乐业、铝合金、石材加工、活禽售卖等造成环境污染(包括空气、噪音、视觉等)或影响师生正常的生活休息时间以及出租方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业。以上标的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不得转租他人或以其他形式转给他人使用。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事业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本租赁标的不得转租,承租方应严格发行《租赁合同》。

2.本层为框架毛坯房,承租方需自行设计装修(含水、电部分),但设计方案必须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免租期为两个月,自收到押金之日起算60天内,否则承租方不得进场装修。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规,自行承担经营中的所有法律、经济责任,做好经营场所及门前三包。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并将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交甲方备案,自觉接受出租方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7.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水电费押金5000元,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收取。

8.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9.承租方应加强所属员工的安全教育,配齐灭火器等安防设备,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租赁期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负全责。

10.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1.由于政策法规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或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造成损失的,合同自动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443日—2014422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87850015

联系人:林先生、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O一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