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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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华屏路25号省直屏东城1#-3#楼连接体二层01区商场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5-05-0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5-05-27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87891629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福州市华屏路25号省直屏东城1#-3#楼连接体二层01区商场招租。建筑面积约2568.1平方米,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租(实际使用面积约1615.5平方米);租赁期限10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64781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60万元。租金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支付。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华屏路25号省直屏东城1#-3#楼连接体二层01区,因是新建项目,产权证尚未办理,配有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消防系统,配电总容量110千瓦,无预留排污、排油烟管道。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之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合法经营使用,但不得经营餐饮业、歌舞厅、酒吧、桑拿、旅店、游戏厅、赌场、夜总会等行业,不得销售易燃易爆等违规商品,不得经营高噪音、有污染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经营的行业。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租赁标的原配的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消防系统不得擅自更改拆除,配电总容量不得向出租方要求增容,租赁标的内不得新增独立卫生间。
2、承租期内,承租场所建筑物发生维修问题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3、承租方必须合理使用其所租赁房产及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者约定用途。承租方装修装饰不得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外墙,装修方案应按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含消防部门)审批后,报出租方备案方可施工。装修装饰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但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对出租物进行的所有装饰、不可拆卸设备(指地面装修及附着墙体、天花板上的装饰和设备)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造成租赁房产及附属设备、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及时修复,产生的相关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4、承租方要守法经营,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需自行取得所有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经营资格许可证照和其他核准文件。
5、承租方需遵守“省直屏东城物业管理规定”。有关水费、电费、公摊水电费、空调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与物业公司另签协议,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6、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做好租赁场所内的安全防火、保卫、卫生清洁,秩序管理和设备的维修工作,并处理好邻里关系,保证不影响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
7、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如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2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15 年6月 30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891629、87315281、87850015;
联系人: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五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