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承包租赁项目 > 房产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4784
名称 福州市省府路1号工交大院停车场招租
挂牌价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1-07-05
挂牌结束日期 2011-07-24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林小姐
联系电话 87821728
地址
发布机构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省府路1号工交大院停车场招租,租赁期限2年(以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年租金挂牌价7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省府路1号,区域路网密度大,交通便捷。停车场面积约5000㎡,,共有约200个小轿车停车位(面积及范围详见附图,实际停车位数量以附图标注范围为准)租赁标的移交日期为签订租赁合同且履约保证金到帐后次日。

 

三、租赁用途:停车场,不得改作他用。

 

四、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租人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公司且在工商注册的住所应福州市区范围(不含八县市);

2、竞价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

3、不接受联合体竞价承租。

五、需要承租人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停车场现状出租,承租方自行解决所需的设备等,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承租方不得将该停车场进行转租或转让,且必须以承租方名义进行工商或其它相关登记,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场地,没收履约保证金,且承租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承租方应保证在出租方移交停车场之日起当天经营;承租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经营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场地,没收履约保证金,且承租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本次省府路1号工交大院内停车场招租的合同期限为2年,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省政府或福州市政府因建设需要等政策性原因需收回该停车场场地,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 30 日内无条件将该停车场归还出租方,且双方合同终止履行,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按实际租赁时间支付相应租金。

5、因省府路1号工交大院内停车场部分地面凹凸不平,承租方应负责对场地进行必要的平整,并安装防盗、摄像头等安防监控系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符合国家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6、承租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出租方需使用该停车场作为出租方停放中巴车辆停车位使用,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 3 日内,将附图中停车场4位置中的停车位腾空后供出租方使用(最多不超过12个),出租方按照所使用停车位的实际天数及车位数以出租成本价【每个停车位每天的成本价=成交的年租金/200*365)】向承租方支付停车费用。

7、承租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出租方对工交大院内榕城歌剧院实施景观改造工程,影响承租方部分停车位正常经营,承租方需服从并配合榕城歌剧院景观改造工程建设需要,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 3 日内,将出租方需使用的面积腾空后供出租方使用,出租方按照装修所占用面积的实际天数以出租成本价【每平方米每天的成本价=成交的年租金/5000*365)】向承租方支付费用。

 

六、公告期限:201175日—2011724日。

 

七、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11725日上午12:00

 

八、咨询电话:0591-878916298785307487821728; 联系人:林女士、欧女士;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O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