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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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中闽大厦B#楼一层0102、0103部分店面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3-11-06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3-11-27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小姐 |
联系电话 | 87891629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中闽大厦B#楼一层0102、0103部分店面招租。租赁期限3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205100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10%。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中闽大厦B#楼一层,双证齐全,建筑面积约154.5平方米,标的物面积是大约数,具体以实地看样为准。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租赁标的权属福建省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由产权单位授权由福建省糖酒杨桥贸易有限公司对外出租。
三、租赁用途:用于办公或商业经营,但不得经营餐饮、娱乐业和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行业。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租赁标的的现有装修状况,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租赁标的部分或全部转租转让(包括合作、联营、承包等);
5、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标的。
6、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所需政府批准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许可等)。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的装修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若承租方未按租赁合同有关条款执行装修的,出租方可解除租赁合同,无条件收回租赁标的,租赁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租赁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竞价方式:密封一次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3年11月7日—2013年11月27日。
八、咨询电话:0591-87891629、87850015、87315281、87315305
联系人: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