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承包租赁项目 > 房产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5309
名称 福州市华林路211号“轻安大厦”第一层部分房产
挂牌价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4-03-25
挂牌结束日期 2014-04-14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扶女士
联系电话 87845911
地址
发布机构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11号“轻安大厦”第一层部分房产,建筑面积约264.29平方米。

     2、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为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轻安大厦”第一层部分房产,地址位于福州市华林路211号。租赁标的现由福建省康利达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租用,租期至2014630

二、挂牌价:人民币69.8万元/

三、租赁期限、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递增方式、履约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期限:5年(自出租方书面通知承租方具体的交付租赁房产之日起算);

    2、租赁用途:除做餐饮、住宿酒店外均可;

3、装修免租期:1个月;

4、履约保证金:一个季度的租金

5、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即付首次租金,后续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

6、租金递增方式:自第三个租赁年度(含第三年)起,租金按上一年年度租金的5%递增;

    7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企事业单位;

2、资信良好,且能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2012年或2013年经依法审计的财务报表及业绩证明等材料;

3、租赁标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有优先承租权;

4、与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曾有租赁关系但有欠租行为的企事业单位不能参加竞租。

五、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承租方不得转租租赁标的,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人享有 1 个月装修期,免交1个月装修期的租金;

3、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方支付最后一个租赁年度日租金的3倍的违约金;

4、承租人对租赁房产的装修须按福建省、福州市有关规范进行,并自行负责办理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等),装修方案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5、租赁标的外部、内部楼层(公共部位)广告位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若需使用,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用以设置与其经营相关的企业广告;

6、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应与轻安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按时缴纳物业费、水、电等各项费用。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竞租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八、公告期限:20143252014414。(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九、咨询电话:0591-87845911 8731527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2014年3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