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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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省上游船舶钢结构有限公司江阴生产区场地招租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4-08-28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4-09-16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扶经理 |
联系电话 | 87845911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租赁标的:福建省上游船舶钢结构有限公司江阴生产区场地(含车间房产)。
2、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江阴工业集中区新江公路西侧、建港路1号,土地使用面积为44509平方米。
3、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因历史原因,仅有《土地使用权证》(融江阴国用2007第02167号),且土地证标注“该宗地系在建工程,该证有效期两年,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再行核发”。租赁标的车间厂房无房屋所有权证及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二、挂牌价:年租金人民币150万元。
三、租赁期限、用途、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递增方式、履约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期限:10年(自租赁标的移交之日起算)。
2、租赁用途:承租方自身生产经营使用或与自身相关的企业者合资经营使用,但经营项目须符合江阴工业集中区规划要求和国家的相关法律及法规。
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70万元。
4、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即付首次租金,后续每季度租金与当季第一个月5日前向出租方支付。
5、租金递增方式:第一、二年租金不变,自第三个租赁年度(含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6、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五、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本次招租不包括出租方自留办公的房间(即活动房内3间储藏室)。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转租租赁标的,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3、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需政府批准的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文化及其它国家规定事项的申请报批、登记手续,负责并承担租赁标的车间厂房环保、消防等整改工作;承租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环保、安全、消防(包括自然灾害)等相关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并自行承担所有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租赁标的用水、电增容、增压(含消防设施)的相关手续及整改工作。
4、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自行及时对租赁标的围墙、房屋及所附设施设备进行常规修缮或维护并负责施工安全,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承租方须搭盖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建筑,必须按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进行,并将审批手续向江阴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出租方报备,所需手续由承租方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含新建房屋稅费,与租金同时交付),出租方协助,同时建设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承租方在租赁标的内投资的所有项目基础部分(土建、水电)及与装修有关的附属物设施所有权归出租方方,可移动搬迁的机械设备所有权归承租方。
6、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交易中心及出租方所作的关于租赁标的介绍及相关资料仅供竟租人或承租方参考,不构成对租赁标的任何担保。竟租人或承租方务必于竞价前亲自对租赁标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的了解,包括亲自查验租赁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竟租人或承租方一旦报名参与竟租即表明已看样并对租赁标的有关情况及瑕疵已作全面了解,并自愿承担责任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竞租保证金:人民币35万元。
八、公告期限:
九、咨询电话:0591-87845911 8731527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