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251 |
---|---|
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401-408室及20#车位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3-12-3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4-01-20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87850015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401-408室及20#车位招租,租赁期限自移交日起至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4层,401-408室建筑面积为1211.46㎡,钢混结构,简易装修。其中建筑面积约755.46㎡部分合同已到期;约350㎡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
本次招租仅先移交合同到期部分的房产及20#车位,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其余部分在上述合同到期后办理移交,或协商移交,租金参照已移交部分的同期标准执行。高景商贸中心401-408室的总建筑面积及20#车位的建筑面积为产权证标注面积,分割部分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用于办公、商业经营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许可的行业。以上标的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让。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租赁标的现有装修状况,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原承租方须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的环境整洁及消防安全等。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7、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水电费押金10000元,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收取。
8、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9、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0、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租赁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
八、咨询电话:0591-87850015、87891629、87315281、87315305;
联系人: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