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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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屏路25号福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5号临街店面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4-02-2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4-03-31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小姐 |
联系电话 | 87891629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5号福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5号临街店面招租。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16.114万元,第二年、第三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自第四年起(含第四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5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5号,普通装修,建筑面积约122.77平方米。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用于经营茶叶及系列产品、茶文化展示;珍稀中药材深加工产品展示。不得经营餐饮业、生、鲜、活产品、回收、环境污染(包括空气、噪音、视觉等)、影响周边正常生活休息时间及出租方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业。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让。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福建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或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且企业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或在国外取得注册商标;
2、经竞价已确定为福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号、2号、3号、4号临街店面承租方不得参与该项目竞租。
3、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结构,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享有装修免租期30天(无进行装修的现实际经营者竞得后不享有装修免租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出租的店面外招牌和外装修应结合本大楼的外墙装修工程和福州市景观改造的要求,由出租方统一委托第三方设计和施工,承租方应承诺支付相应的设计费和施工费。内部装修档次应达到本市同类经营场所较高水平。
3、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屋的现在装修状况,以标的房屋实际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4、现实际经营者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5、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房屋内不得使用明火(木碳、木材、酒精、汽柴油、煤气、天然气等)。
6、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7、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9、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结合水电耗损等综合定价收取。
10、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或转让。
11、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2、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14年2月24日—2014年3月31日。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850015、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林先生;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