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6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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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汕头市外马路23号一层2间店面出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1-15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02-04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083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一、租赁标的内容
1.1.租赁标的:汕头市外马路23号(新地址:外马路14号)一层1号、2号店面,分别出租。1号店面面积23.04平方米;2号店面面积173.33平方米(其中店面面积28.5平方米、仓库面积144.83平方米)。
1.2.租赁用途:商业店铺,但不得用于法律规定不许可、不具备环保、安全要求的项目和影响周边安宁的酒吧娱乐及加工业、废品收购、水产品等项目。
1.3.风险提示:
1.3.1.租赁标的与二层以上的建筑共有一本房屋所有权证,在所有权证本上无标注商业店铺用途,竞租人应自行办理营业所需要的营业执照等,应自行判断并承担租赁标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标注商业店铺用途可能导致不能办理相关证照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
1.3.2.租赁标的面积以实际为准,若实际面积与挂牌面积不一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1.4.挂牌价:1号店面挂牌价2166元,2号店面挂牌价5605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第一年月租金底价。
1.5.租赁期限:5年。《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租赁标的交付承租方使用,租房期限自交付之日起算。
1.6.履约保证金:缴纳首年的3个月租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1.7.租金递增及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于当月五日前支付,租金自第三年起(含第三年)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
1.8.租赁标的原承租方依法享有优先承租权。
1.9.成交结果公示和合同签署
1.9.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我中心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应自行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1.9.2.公示日期以我中心官网:http:“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我中心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竞租人及法定人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承租方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标的物承租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成为承租方,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2.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3.3.标的房产的原承租方须结清租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税收等一切相关费用后方可参与竞租。
3.4.承租方为租赁场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租赁标的装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装修不得危及到租赁房屋结构安全、公共设施设备安全以及消防安全和房屋外立面。在竞得房屋投入营业前,其整体形象、店牌以及内部装修方案,需经承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3.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3.6.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租赁期间应保证实际经营人、租金缴交人及工商营业执照所有人均为承租方本人。
3.7.标的房产租赁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税收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负责办理缴交事宜。
3.8.租期满后标的房产上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及添附于房屋的附属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3.9.标的房产的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约定之日起算。装修期不给予免租金。
3.10.其他未尽事宜以本项目竞价文件附件《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11.竞租人(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签署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原承租方优先。
五、竞租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17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1号店面2万元;2号店面4万元。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
5.3.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资金用途应当标明“MCJJZ2021018-1序号保证金”。
5.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本项目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六、公告期限: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2月4日。
七、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1年2月5日9时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270835、8731590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