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23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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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安居物管租赁招租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6-0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06-28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福建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 |
面积(㎡) |
实物状况 |
租赁用途 |
租赁期限 |
产权 情况 |
优先权 情况 |
1 |
中山大院 67座东厢A1房屋 (建筑一、二层北侧) |
214.8 |
租赁 |
符合历史建筑 活化使用功能 |
60个月 |
有 |
无 |
2 |
中山大院67座东厢A2-1房屋(建筑一层南侧) |
107.4 |
租赁 |
符合历史建筑 活化使用功能 |
60个月 |
有 |
无 |
3 |
中山大院 67座东厢A2-2房屋(建筑二层南侧) |
107.4 |
租赁 |
符合历史建筑 活化使用功能 |
60个月 |
有 |
无 |
注:1.历史建筑活化利用需符合《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不得用于法律规定不许可,不具备环保和安全要求的项目。2.历史建筑中部楼梯为所有承租方共用。
二、免租装修期及递增:67座东厢A1房屋免租装修期2个月,租期5年,年递增3%;67座东厢A2-1房屋、A2-2房屋免租装修期1个月,租期5年,年递增3%。
三、履约保证金:首月租金的三倍
四、竞价方式:增价拍卖
五、租金收缴方式:每个月缴交一次
六、承租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港口集团和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企业或个人。
七、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8.租赁合同的面积以招租启示标定的面积为准,承租方须同意以我方规划区块计算总租金,非每平方单价计租,若与实际丈量面积不符,不对租金进行调整。
9.房产现状出租,房屋结构和房屋土地性质是否适合经营使用由承租方自行评估,承租方参与竞租即表示已对标的物进行充分、全面的了解,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房屋瑕疵为由提出异议。
八、公告期限: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28日。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813600 、 13950282784
监督电话:0591-87857922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43号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16层。
福建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