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22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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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57号第七间店面招租二次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8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2-0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02-21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邓先生、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09323、87276322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租赁标的 |
计租面积(㎡) |
首年月 租金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57号第七间店面 |
49.92 |
19918.08 |
8 |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东街57号第七间店面,计租面积约为49.9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1018162,房屋所有人为福建省汽车配件公司。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3、(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为福建省汽车配件公司名下资产,产权明晰。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目的及用途:商业、办公(法律规定不许可、不具备环保和安全要求的项目除外)。
5、首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9918.08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月租金底价。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3年,从交付租赁标的之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从第二租赁年度起(含第二租赁年度)至租期结束,每年度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1%。
7、免租期:项目免租期为1个月(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一个月免租金装修期)。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结算,先付后用,且应在每个缴款周期的当月前10日将本周期的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的相应租金后开具相应等额的增值税发票。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出租方给予承租方一个月免租金装修期。
9、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号支付三个月末年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协商解除,承租方返还承租房屋,经出租方验收,若承租房屋无损坏(双方特殊约定和自然磨损,以及房屋本身的原因造成的除外),且承租方不存在违约情形或其他债务,则出租方在收房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10、合同签署: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与出租方不存在法律纠纷。
3、与出租方合作中没有出现违约情况的。
4、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竞租人应对租赁标的的状况进行充分了解,自行评估并自愿承担风险。
2、承租方对租赁物进行的装修改建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对租赁物的主体、承重结构、管线等进行变更。由于承租方违规装修、改建租赁物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或受到行政部门处罚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作、联营、承包等)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给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自行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因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造成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承租方停业或无法经营的,承租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并且,承租方不得因上述原因拒绝向出租方缴纳应缴纳的租金、水电、物业及各种税费等。
5、承租方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服从出租方对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监督和检查;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安全设备(含消防器材)的操作技能进行培训;一旦发生各类事故,承租方要按规定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案,同时报告出租方,并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6、其他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竞价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
六、公告期限: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3年11月20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1日17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房屋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联系人:邓先生、陈女士;
电话:0591-87809323、87276322;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