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21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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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四号厂房1-5层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10-26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2-11-15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邓先生、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09323、87276322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 序号 |
租赁标的 |
建筑面积(㎡) |
首年月 租金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标的1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四号厂房1层西侧(101) |
约 5210.34(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
10.42068 |
15 |
标的2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四号厂房1层东侧(102) |
约 4636.43(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
9.27286 |
15 |
标的3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四号厂房2层西侧(201) |
约 5619.50(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
9.55315 |
15 |
标的4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四号厂房2层东侧(202) |
约5647.13(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
9.600121 |
15 |
标的5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四号厂房3层西侧(301) |
约5660.34(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
8.49051 |
15 |
标的6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四号厂房3层东侧(302) |
约 5688.14(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
8.53221 |
15 |
标的7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四号厂房4层西侧(401) |
约5660.34(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
6.792408 |
15 |
标的8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四号厂房4层东侧(402) |
约5688.14 (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
6.825768 |
15 |
标的9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四号厂房5层西侧(501) |
约 5619.83(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
6.423466 |
15 |
标的10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四号厂房5层东侧(502) |
约5647.46 (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
6.455047 |
15 |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尧溪路3号科学工业园四号厂房1-5层,建筑面积约55604.16为平方米(具体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暂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65年4月6日,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房屋用途为厂房。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3、(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为福建省菲格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名下资产,产权明晰。租赁标的在初建时未取得产权证,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以租赁标的未取得产权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房屋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标的具体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若租赁标的披露面积与产权证建筑面积不一致,出租方不予调整租金金额,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签成交材料、房屋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标的整栋厂房电路为单回路,整体用电量4000KVA,每个标的用电量为400KVA。承租方可向出租方提出增容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进行增容,改造的全部费用、增容后用电公摊及损耗按电力公司相关规定由承租方承担。
其中,标的6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租期至2022年11月30日,标的6原租户享有对应优先承租权。其余标的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目的及用途:该房屋使用功能为生产厂房,且入驻企业须符合高新区管委会制定的行业准入要求。
5、首年月租金挂牌价:详见“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月租金底价。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5年,从交付租赁标的之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从第3个租赁年度起(含第3个租赁年度)至租期结束,每年度月租金在上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5%。
7、免租期:项目免租期为6个月,即第1年给予承租方2个月免租期,第2至5年每年给予承租方1个月免租期(自出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将租赁场所移交承租方使用之日起算)。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承租方应于每月15日前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号。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的相应租金后开具发票。
9、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向出租方支付3个月首年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
10、合同签署: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转借给他人使用。
2、承租方依法诚信经营,自行负责办理所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未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装修房屋,应事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承租方装修应符合消防规范,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因承租方设计及装修原因导至消防不合格,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借此理由拒付租金及其他费用。承租方装修完成后3日内应当通知出租方审核,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若出租方在审核过程中认为装修存在任何问题,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整改直至出租方满意。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方应保持装修原样交付给出租方,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5、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租户若参加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6、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竞价保证金:详见“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1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3年9月27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17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房屋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联系人:邓先生、陈女士;
电话:0591-87809323、87276322;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