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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9352
名称 永安市燕江南路1号一层店面出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2-03-15
挂牌结束日期 2022-04-02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083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一、租赁标的内容

1.1.租赁标的:永安市燕江南路1号一层店面。租赁标的建筑面积为473.2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永房权证字第20081789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49年12月26日。

1.2.租赁用途:租赁标的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用途为商务金融、城镇住宅用地,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1.3.标的现状:

1.3.1.租赁标的目前空置。租赁标的为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资产,产权明晰。

1.3.2.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应查勘现场,并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1.3.3.若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我中心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4.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如下:

租赁标的

建筑面积

(㎡)

首年月租金

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

(元)

永安市燕江南路1号一层店面

473.22

16563

100000

 备注:挂牌价(含税)为首年月租金底价。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1.5.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5年,免租期为3个月(租赁期限内),具体起止日期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年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租金自第三年起开始递增:第三年递增1%,第四年递增2%,第五年递增3%。

1.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先付后用,承租方应在每月5日前将当月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1.7.履约保证金、有关费用及税费

1.7.1.履约保证金(押金):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3个月的首年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抵租金及各项费用。合同期内,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出租方在合同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

1.7.2.其他费用:基于承租方租赁使用标的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交纳。

1.7.3.税费承担: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各自缴纳应缴税费;若政府未有明确规定税费缴纳方的,则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收到租金后向承租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1.8.成交结果公示和合同签署

1.8.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我中心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应自行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1.8.2.公示日期以我中心官网:http:“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我中心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

2.3.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2.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

3.2.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3.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营业税等与承租方经营有关的相关税费,以及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通讯费、电视收视费、卫生保洁费、消防、环保器材等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4.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外墙立面、原有墙体结构及原有设施的,或者需要在横梁、外墙打孔凿洞的,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的相关事宜。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3.5.其他未尽事宜以本项目竞价文件附件《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6.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竞租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2日17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10万元整。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

5.3.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资金用途应当标明“MCJJZ2022039-1保证金”。

5.4.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本项目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六、公告期限: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意向竞租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4月6日9时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270835、8731590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