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187 |
---|---|
名称 | 福州市建新镇红江路2号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工业园B区57号厂房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3-10-1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3-11-04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小姐 |
联系电话 | 87891629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2号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工业园B区57号厂房,建筑面积3164.98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873534.48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季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2号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工业园B区57号,共三层,钢混结构,产权证上建筑面积3164.98平方米,毛坯。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仅限工业厂房或商业库房,不得经营餐饮业、娱乐业、住宿服务业等办公以外的以及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从事的行业,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让(包括承租方内部关联方之间)。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依法经营、资信良好,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能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事业单位;或2011年或2012年年经营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能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及2011、2012年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企事业单位。
2、原与出租方发生租赁关系中有过欠租或其他违约行为的企业及关联企业不得参加竞租;
3、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不享有装修免租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租赁房产外部、内部楼层(公共部位)广告位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若需使用,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另行签订有偿使用合同后,方可用以设置与其经营相关的企业广告。
3、出租方仅提供现有场地给承租方经营,不承担承租方任何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
4、租金按季支付,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即付首次租金(签订合同当季度剩余租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后续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向出租方以转帐方式支付当季租金,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
5、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所需政府批准的相关手续(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报警系统、环保等审批手续和验收许可及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相关证照等),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装修、使用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6、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13年10月14日—2013年11月4日。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三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