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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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实发大厦17层929.44平方米房屋租赁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5-04-0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5-04-20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87855200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 租赁标的: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第17层整层,面积929.44㎡。
(提示:租赁标的现处于对外租赁状态,租赁合同期至2015年7月31日。本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
二、 挂牌价:第一年月租金人民币58元/㎡。
三、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递增方式
1.租赁用途:仅限于办公用途,不得经营餐饮、明火作业、商贸、展览、娱乐、洗浴、棋牌、住宿、高密集人群培训等;
2.租赁期限:3年租(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于每月5日之前支付;
4.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不变,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取整数值);
5、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四、 租赁履约保证金: 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签订《租赁合同》当日支付。
五、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合法存续的境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自然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等。
六、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条款
1、该房原先作办公用途出租。如承租方需要重新装修装饰,应与出租方和大厦物业公司协商确定装修方案。
2、转租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不能破坏原有的消防设施。
4、承租方要守法经营,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
5、承租方需遵守实发大厦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有关水电和物业管理等事宜由承租方与物业公司另签协议,并按约定自行向物业公司缴纳相应费用。
6、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七、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八、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九、公告期限:2015年4月01日—2015年4月20日。
十、咨询电话:0591-87855200 87845911 8731527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