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承包租赁项目 > 房产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20457
名称 闽南师范大学3个标的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2-08-02
挂牌结束日期 2022-08-22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闽南师范大学3个标的分别招租。租赁期限5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租金按年支付,标的1、2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标的3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每年年租金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闽南师范大学瑞京学生公寓B幢底层11号店面(不含夹层)

40.01

39276

3

2

闽南师范大学瑞京学生公寓B幢底层12号店面(不含夹层)

33.16

38598

3

3

闽南师范大学瑞京学生公寓A幢1号-8号、B幢1号-10号、C幢1号-9号共27间店面(不含夹层)

1914.61

1102816

55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以上标的店面内夹层限制使用,不在招租范畴。普通装修。标的1店面内开通公共过道,过道建筑面积为7.28㎡,实际使用面积为32.73㎡。标的3具体情况见附件。租赁标的现为空置,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三、租赁用途:

标的1:只能经营打印、复印、传真及名片制件或宣传条幅等相关业务(特别提醒不得经营数码产品如MP3、MP4、手机、电脑配件、游戏点卡等)。

标的2:只能经营理发、烫发等相关业务(特别提醒不含美容美体)。

标的3:仅限用于酒楼(承办酒席、婚宴、自助餐、接待餐、茶室、咖啡屋等餐饮服务)使用。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标的1、2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或违规违法史的境内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自然人须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3、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所注册的个体工商户需证照齐全,具备或满足所竞租店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营业范围中须包含所竞租标的要求的经营用途之一项或多项),近三年来(2019.7-2022.7)有1年及以上经营经验(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4、闽南师范大学在编在岗教职工及其投资经营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标的3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境内餐饮经营管理、服务的餐饮企业。

2、具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5-7月财务状况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竞租人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5、竞租人在近三学年(2019年-2022年)的经营项目中(包含正在经营的项目)信誉良好,未发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事故。竞租人须作出专项明确承诺,并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

6、竞租人近三学年(2019年-2022年)经营过合同期满一学年以上,面积1500㎡以上食堂或面积500㎡以上酒楼(酒店):须提供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可以证明相关经营经验的材料。

7、在出租方招标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或与出租方有法律纠纷的餐饮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竞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标的1、2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垃圾清运、收银卡机维护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7、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8、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10、标的店面为校内服务保障类店面,通往沿街店面的门仅作为消防应急通道使用,平时不得开启。

标的3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做好门前三包,维护好经营场所、门前等区域卫生。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垃圾清运、收银卡机维护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7、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8、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后30个日历天起算。

10、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需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经营奖惩资金20万元(出租方每学年末根据《闽南师范大学学生食堂和餐厅奖惩管理条例》对承租方该年度的奖罚款进行统计汇总后,返还其实际应得金额。),押金(履约保证金)20万元及第一年租金。所有费用缴清后,五个工作日内凭缴纳凭证至闽南师范大学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关费用或签订承包经营合同,视为其自动放弃承租资格。

11、出租方学校所有出入口含瑞京学生公寓大门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由防控办统一研判后确定是否开放。

12、承租方须在装修改造、购置设备前将方案、设计效果图报出租方书面审批后,经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进场施工。

13、承租方投入酒楼场地的二次装修和添置的设备,合同期满可移动的设备及餐具经出租方审核、查验后可由承租方收回;不可移动、不可拆除或拆除后会影响其价值的(如装修、水电管网、扩容设备、烟道、各种网络、通讯设施、监控设备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4、承租方应按“4D现场管理”或“6T实务管理”相关标准对租赁标的进行二次装修改造,并承诺于2023年上半年 (以合同约定为准)通过“4D现场管理”或“6T实务管理”验收,否则出租方有权强制邀请“4D现场管理”或“6T实务管理”相关企业或专家对承租方进行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支付。

15、二次装修风格要求简洁、大方,包含智慧企业元素,契合出租方校风、校训。

16、二次装修改造和设备添置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场地内部环境应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标准进行全面设计改造,各操作功能间、加工区及仓库等独立布局,同时做好三防措施。

(2)排烟管道按要求进行全面改造,采用不锈钢材质,排放方式采用地排,合理设置吸油池和油渣池,经多次隔油处理后,方可排入污水沟,严禁直排。

(3)水电系统按出租方水电管理部门要求全面改造。

(4)后厨及各操作区的排水沟重布局合理,设置独立走向,做好防漏水处理,操作区须干湿分离。

(5)公共卫生间,按酒店宾馆公共卫生间标准升级改造。

(6)应合理布置监控点,按照 “互联网+明厨亮灶”要求改造实施,在就餐大厅适当位置展示监控视频画面。

(7)炉灶应以燃气灶为主,燃料统一使用天然气,不得使用液化气、生物柴油、煤油等燃料。

(8)用餐场所需设置烟感系统,二次装修须使用防火材料。

(9)承租方须取得消防安全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方可开始营业。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2年8月2日—2022年8月2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2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22日17:00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附件:标的3具体情况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