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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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华林路11号西湖宾馆贵宾楼A区一层南侧餐厅、二层餐厅两侧包厢、厨房及附属场地招租 |
挂牌价 | 10万元 |
保证金 | 5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5-08-2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5-09-13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5001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10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华林路11号西湖宾馆贵宾楼A区一层南侧餐厅、二层餐厅两侧包厢、厨房及附属场地招租。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0万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华林路11号西湖宾馆贵宾楼内,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其中一层餐厅面积约473平方米,二层餐厅约670平方米,另配套有厨房和卫生间。有土地证,产权证尚未办理。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用于餐饮经营。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境内企业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经营或餐饮投资。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并自行负责办理经营所须的各项许可证照。
2、租赁标的只能用作餐饮经营使用,但不能经营自助餐。营业时间应无条件服从西湖宾馆重大政务接待的安排,每年需承受15天的停业期。
3、出租方不保证标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合同期内,租金按租赁物现状计算,不因面积大小差异而调整。
4、厨房设施设备及电缆需由承租方配置。
5、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不得改变租赁标的的用途。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因政府原因需要改造等,承租方应无条件迁出。
8、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承租方除承担经营所需的水、电、热水、蒸汽费外,要按面积分担冷暖空调费及垃圾转运费。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5年8月24日—2015年9月13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9月14日12: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891629、87850015、87315281、87315305;
联系人:林女士、林先生、陈女士、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