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承包租赁项目 > 房产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6130
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先锋路30号银华花园25间店面整体招租
挂牌价 4.2万元
保证金 3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6-04-11
挂牌结束日期 2016-04-30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55200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一、租赁标的
1、租赁标的:福州市仓山区先锋路30号银华花园25间店面整体招租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为福建省银都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房产,地址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先锋路30号。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如下:产权面积共计1518.84平方米,建成年限约20年以上,目前无物业管理,为小区业主自治。可能存在因沉降等因素引起的管道破裂,雨、污水渗漏;卫生间等排污不畅;店面平均层高约3米不等。租赁标的均为出租状态,于2016.5.31到期。
二、挂牌价:第一年月租金人民币42000元
三、租赁期限、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递增方式、履约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期限:3年(自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算);
2、租赁用途:商业。鼓励有利于周边文化艺术素质修养且不影响居住环境的行业,排除餐饮、娱乐、住宿酒店、汽车美容等卫生条件脏、乱、差及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
3、免租期:无免租期;
4、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的租金,随租金同步递增;
5、租金支付方式: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即付首次租金(先交后用),后续每期当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期租金;
6、租金递增方式:每个租赁年度按上一租赁年度租金的5%递增;
7、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单位或自然人;
2、资信良好,能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续存的境内法人。
五、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租赁标的,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竞租者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
2、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归还,除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外,出租方有权强制清场(详见租赁合同);
3、承租人对租赁房产的装修须按福建省、福州市有关规范进行,并自行负责办理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等),装修方案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4、租赁标的外部、内部楼层(公共部位)广告位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若需使用,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用以设置与其经营相关的企业广告;
5、若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了规定金额的合同保证金后,因原合同尚未到期或原租户合同到期后搬迁拖延了新承租户的实际入驻时间,那么已签合同的起、止日期可以顺延,具体顺延时间以合同出租方通知为准;
6、其他必须承租方接受的条件详见《租赁合同》,自觉遵守约定;
7、承租人必须自觉遵守银华花园小区的业主自治物业管理规范,按其要求签订相关物业管理协议,自觉缴纳相关费用,自行承担拖欠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出租方无关;
六、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七、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八、公告期限:2016年4月11日— 2016年4月30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九、咨询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