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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22221
名称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忠门镇罗屿新城1号房产招租
挂牌价 50万元
保证金 2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3-02-17
挂牌结束日期 2023-02-2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忠门镇罗屿新城1号房产招租。租赁期限10年,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500000元,自第2个租赁年度起(含第2个租赁年度)每个租赁年度年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3%,租金按半年结算,先付后用,按教育局发布的上学学期为准,每学期开学前缴纳该学期房屋半年租金,于学期开学前15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忠门镇罗屿新城1号,楼层总数3层,标的所在楼层:1-3层。产权证、土地证尚未办理,建筑面积约4676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性质:住宅用地。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风险提示:

(1)租赁标的未取得产权证,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以租赁标的未取得产权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房屋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须自行负责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租赁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抵租金及各项费用。

(3)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4)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三、租赁用途:开办幼儿园,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要求竞租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单位。承诺没有发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也没有被市及县(区)以上有权行政机关限制投标。

2、竞租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的一项:

①.固定资产采购记录表和物品现场照片和5人及以上的幼师资格证和健康证;

②.2018年至2021年其中1年的审计报告(固定资产需达60万以上);

③.幼儿园经营资质(办学许可证);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的企业注册地不是莆田市的且在莆田市内无分支机构的,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设立分支机构用于管理承租项目,并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纳税。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

3、承租方须依法在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取得办学许可后方可招生,并在半年内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4、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通讯费、电视收视费、卫生保洁费,以及消防、环保器材等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6、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7、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八、公告期限: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3年6月30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17:00止。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九、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