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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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建兴广厦第五层办公楼招租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4-03-1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4-03-31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扶女士 |
联系电话 | 87845911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双抛桥一里新村2号楼建兴广厦第五层办公楼,招租面积约
2、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双抛桥一里新村2号楼建兴广厦第五层,房屋所有证号为榕鼓Q字第0307号,私有建筑面积
二、挂牌价:月租金人民币27500元整。
三、租赁期限、用途、租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规定
1、租赁期限:5年;
2、租赁用途:仅限于办公使用;
3、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不变,第二年开始按5%/年递增;
4、租金支付方式:签定《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次租金,后续每月5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
5、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0000元整(签定《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
6、免租期:2个月(出租方提供承租人二个月免租装修期,即租赁期头二个月为装修免租期)。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组织和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履约能力;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竞价。
五、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承租人必须按照竞价须和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赁用途进行使用,违约经营的将责令其停业直至收回房屋;
2、租赁标的不得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互换使用或与他人调剂交换,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
3、承租方不允许拆改租赁标的原有的房屋结构,租赁标的装修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承租人装修不得危及到租赁标的房屋结构安全、公共设施设备、安全消防安全以及房屋外立面,不得减少出租人原有建筑内的使用面积,承租人装修前,必须向出租人报备装修方案,并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
4、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做好租赁标的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如因火灾等造成标的房屋毁损,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出租人所有损失;
5、租赁期间,承租人使用租赁标的房屋所发生水、电、电话、有线、卫生、物业管理、税费及政府行政收费(包括治安、市政管理费等)等各项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承租人应向出租方缴纳6万元履约保证金,并于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7、租赁过程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明确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费用自理。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竞租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
八、公告期限:
九、咨询电话:0591-87315276 87845911 87855200。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