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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4592
名称 原平潭县农业机械公司店面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0-07-17
挂牌结束日期 2020-07-30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薛先生
联系电话 15205017666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6楼
发布机构 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原平潭县农业机械公司店面招租公告

 

一、租赁物概况及交付

本租赁标的:平潭县潭城镇海坛东路176号原平潭县农业机械公司店面及仓库20个标的房产公开招租。租赁期限5年,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租金按季度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序号

标的

面积(㎡)

第一年租金挂牌价(元)

租赁用途

租赁期限

(年)

竞价保证金

(万元)

1

101店面+102店面

48

5760

店面、办公、仓库

5

2

2

103店面

24

2880

店面、办公、仓库

5

1

3

104店面

24

2880

店面、办公、仓库

5

1

4

105店面

24

2880

店面、办公、仓库

5

1

5

106店面

25

3000

店面、办公、仓库

5

1

6

107店面+仓库3

25+16

3570

店面、办公、仓库

5

2

7

108店面

24

2880

店面、办公、仓库

5

1

8

109店面

24

2880

店面、办公、仓库

5

1

9

110店面+111店面

75

8400

店面、办公、仓库

5

3

10

112店面

24

2880

店面、办公、仓库

5

1

11

113通铺+213通铺

100+565

17700

店面、办公、仓库

5

6

12

114店面

24

2880

店面、办公、仓库

5

1

13

115店面

24

2880

店面、办公、仓库

5

1

14

116店面

24

2880

店面、办公、仓库

5

1

14

176店面

35

5250

店面、办公、仓库

5

2

15

176-1店面

30

4500

店面、办公、仓库

5

2

16

176-2店面

25

3750

店面、办公、仓库

5

2

17

仓库1

45

900

店面、仓库

5

0.5

18

仓库2

45

900

店面、仓库

5

0.5

19

仓库4

27

540

店面、仓库

5

0.5

20

201办公

224

6720

办公

5

3

详见房屋分层平面图

以上标的物的面积只作为租赁依据参考,实际布局和建筑面积以现状为准,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时间为准,现场按标的物现状出租及移交。以上租赁标的分别招租,每个竞租人最多可报名竞租3个标的,报名竞租多个标的的,应当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竞价保证金。

二、租赁目的

通过对该部分房产的出租,盘活资产,提高企业收益。

三、租赁用途、对象、期限、价格及方式

1.出租用途:店面、办公、仓库等合法经营项目,不得经营高污染、高噪音等扰民行业。

2.招租对象:①资信良好,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②未被列入全国法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存在法律诉讼或经济纠纷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此次招租。

3.租赁期限:  5 年。租金递增方式: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

4.免租期:本次房产出租,【序号11标的113通铺+213通铺】给予承租人 2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其他序号标的给予承租人 1 个月的装修免租期,作为承租人装修之用。免租期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算,免租期内租赁场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该费用自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标的房屋之日起算。

5.租赁物的挂牌价格:详见表格。

6.招租方式:通过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网站、公司公众号、办公公告栏、物产现场等四处对外公开披露信息,竞价招租,价高者优先,综合评选。

四、竞价保证金

此次出租店面竞价保证金详见表格,于招标截止日前汇入招标方指定如下账户。

户      名: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潭金井湾支行

人民币帐号:426079047553

中标者所交竞价保证金自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时另行补足。未中标者,竞价保证金在开标后十个工作日内沿原路径不计息退还

五、租赁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

中标竞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需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相当于成交后租赁第一年度三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得冲抵租金及其他费用;租赁过程产生的应由承租人缴纳的物业费及各种税费等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其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

六、招租要求

1、竞价人需依法经营,符合“招租对象”的优质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本租赁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租赁合同》并依据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否则视为违约。严格履行《租赁合同》,遵循“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每季度结束前10日向出租方支付下个季度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按欠费总额加收5‰的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3、租赁标的物实际面积以现场现状为准,出租人按现状交付场地,涉及到水、电表立户、电力扩容等问题由中标人自行处理,中标人自行负责办理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卫生、环保、消防验收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等营业所需证照)。中标人对租赁物的装修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因无法办理有关证照而不能开业的,与组织方和出租方无关,中标者仍须继续执行协议的所有条款,否则按违约处理。

七、竞价风险提示

1.本租赁物未办理权证,属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本租赁物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如在合约期内,因区国资系统建设需要或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部门对此处进行拆迁或其他处置,承租方应无条件退还该场地;出租方不予任何赔偿或补偿。

2.以上租赁物以实物交付为准,交付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

3.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以竞租人自行现场看样为准,竞租人参与竞租则视为认可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竞价成交后竞租人承诺不对标的质量、状况以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和相关《租赁合同》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竞租人一旦缴纳竞价保证金并递交了项目文件,即表明已详尽了解租赁标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租赁标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竞价组织方和出租方不对竞价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4.竞租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及按照组织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即表明认可组织方公开招租本项租赁标的交易方式,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的权利。

5.如果发现(不论在报价前或成交后)竞租人在提交的文件中有故意隐瞒或存在与本次报价活动要求有严重不符的重大事实,将取消其参与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且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即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3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七日顺延至2020年12 月 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可到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6层区国资公司资产运管部获取本项目文件或通过下方链接获取本项目文件)。

九、参观标的

我司将于2020年7月22日9:00/2020年7月27日9:00分两次安排报名者参观、辨认本次招租资产标的物。辨认完标的物即视为报名者认可公告及工作人员所告知标的物情况,若有异议可退出报名。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600830700           

十、报价方式

采用密封式一次性报价方式确定承租人,价高者优先,综合评选。承租意向书、保证金凭证及其他相关材料(需密封)应于2020年7月30日17时前送至区国资公司纪检审计部。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薛先生          电  话:15205017666    

邮    编:350400          监督电话:0591-86163389

 

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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