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24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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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平潭国有林场职工培训中心一层2间店面分别出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9-2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10-17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38902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一、租赁内容
1.1.租赁标的基本情况:租赁标的及挂牌价详见“租赁标的基本情况表”。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表
序号 |
租赁标的 |
每年年租金挂牌价(元/年) |
建筑面积 (约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竞价保证金(元) |
1 |
平潭国有林场职工培训中心一层自东向西第2间店面(平潭综合实验区龙凤路35号) |
21648 |
27.34 |
3年 |
5000 |
2 |
平潭国有林场职工培训中心一层自东向西第5-6间店面(平潭综合实验区龙凤路35号) |
42648 |
54.68 |
3年 |
10000 |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表中的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建筑面积以实际为准,表中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1.1.1.租赁标的所有权人为福建省林业局,经福建省林业局授权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简称“出租方”)进行运营管理。租赁标的以现状为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承租人竞得租赁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以出租方非所有权人、租赁标的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房屋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况。
1.1.2.租赁标的一租期至2023年9月14日,租赁标的二租期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两个租赁标的仍然实际在租,原承租方均未放弃优先承租权。
1.2.租赁用途:餐饮、商业、服务业等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行业。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的使用用途。
1.3.租金支付方式:按期支付,每三个月为一期支付一次租金(先付后用),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即付首期租金,后续每期在每期期首开始之日付清当期租金,如遇法定节假日,可适当顺延。
1.4.履约保证金(押金):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内向出租方缴交履约保证金。租赁标的一:履约保证金为5000元。租赁标的二:履约保证金为10000元。
二、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竞租人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报名截止日竞租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2.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租赁标的无产权证,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后需自行投入资金进行装修。
3.2.不允许在租赁标的场地内违规搭建。
3.3.承租方应负责做好租赁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4.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废弃物处理应符合相关部门要求,不得乱排乱放。
3.5.承租方要自觉落实用气主体责任,必须使用合格燃气设备,配备燃气报警装置等。
3.6.租赁标的水电需自行解决。
3.7.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优先。
5.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17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详见租赁标的基本情况表。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未按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具备竞租人资格。
5.3.3.交纳竞价保证金:竞租人在“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竞租人的账户。竞租人可在柜台、使用网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
5.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本项目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5.6.特别提示: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竞租人参加网络竞价,但全程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置。
六、公告期限: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则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至2024年9月3日,顺延期间征集到竞租人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七、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838902、8616010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22层、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