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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9050
名称 温泉花园(水调歌头)项目综合楼一层西区房产(面积269㎡)租赁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2-01-25
挂牌结束日期 2022-02-1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发布机构 福建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温泉花园(水调歌头)项目综合楼一层西区房产(面积269㎡)租赁公告

 

一、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序号

租赁标的

租赁面积(㎡)

首年月租金 挂牌价      (元/月·㎡)

竞价保证金

(元)

1

温泉花(水调歌头)项目综合楼一层西区房产

 269

 260

200000

 

 

 

 

 

 

最终租赁标的的首年月租金以出租方确定的竞价成交价为准。

二、租赁标的的产权状况、实物现状

租赁标的为福建海峡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峡租赁公司”)所持有的房产,座落地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湖东路288号温泉花园综合楼5#楼一层西区,租赁面积269㎡(具体位置详见附图),目前处于空置状态且在修缮中。海峡租赁公司已将上述房产出租给福建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且同意由福建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租,并作为出租方对外招租。

三、租赁的目的及可行性、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一)租赁目的:盘活资产,提高资产收益。

(二)租赁用途:商业,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三)租赁期限:五年(自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算,因租赁房产目前处于修缮中,具体交付日期以出租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四、租金收缴办法、租赁底价及确定依据、租金递增率、竞价方式等

(一)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金额等同于最后年度三个月的月租金。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三个月缴纳一次,先付后用,首期租金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此后应为每三个月的第一个月5日前支付该当期(三个月)的租金。

(三)租赁底价:租赁标的月租金挂牌价(含税)为260元/㎡,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

(四)租金递增方式:租金从第三年开始逐年递增5%。

(五)竞价方式:由福建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公开竞价招租。

(六)出租方:福建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七)装修期免租金情况:装修免租期2个月,装修免租期内物业管理费、水、电以及公摊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装修及设施设备费用不予补偿。

(八)合同签署: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五、竞租人(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条件、优先权情况、风险揭示、租赁合同文本以及其他特别约定条款

(一)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2.未被列入出租方失信名单(即: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系统内企业曾有资产租赁关系的原承租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有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终止或因违约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系统内企业产生经济及法律纠纷的,不得参加竞租)。

3.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二)优先权情况:无优先承租权。

(三)风险揭示: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租赁标的质量与现状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四)其他特别约定条款(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期内,承租方如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改造、装修、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或其他形式的变动,应提前将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改造或装修方案提交出租方及其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方可施工。改造或装修的所有费用(包括出租方为配合承租方的改造或装修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如有),并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关风险。

4.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必须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租赁标的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未归还,须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强制清场。

5.承租方应按时缴纳使用租赁标的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空调费、煤气费、闭路电视费、宽带网费等,并自行承担拖欠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有造成出租方等相关方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

6.若遇政府决定征收租赁标的或其他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终止,出租方、承租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结算,多还少补。承租方必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无条件搬离,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的相应损失。承租方不享有任何拆迁补偿。

7.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以分割、合租、转租或其他形式交给第三方使用。

8.装修保证金: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福建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支付20万元(不计利息)作为该租赁标的装修保证金,待承租方完成该租赁标的装修及相关事项,经福建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未违规装修后,可申请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

9.出租方对承租方就租赁标的所作的装修设计审查和装修违规事项的检查、确认等事项不应被视为出租方认可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用途的认可等,承租方仍应独立承担违规、违约使用租赁标的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10.该租赁标的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每月为10元,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及时向该租赁房屋所属的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11.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五)租赁合同文本(附后)

六、竞价会地点及时间

该租赁标的竞价招租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7层福建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该租赁标的现场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2月18日上午9时。

七、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每个租赁标的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   20万元。若参与多个租赁标的竞价的,按照参与竞价租赁标的的数量缴纳相应的竞价保证金。

2.有意参加上述竞价活动的竞租人须在2022年2月17日17时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组织方指定银行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户名称:福建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账号:118060100100089425)。

3.竞价保证金缴款人与竞租人名称不一致的,该竞租人不得参与竞价。资金用途应当标明“温泉花园综合楼一层西区房产竞价保证金”或类似字眼。

4.竞租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及指定账户提交竞价保证金的,将无法取得竞价资格。

八、公示期限十五个工作日

从2022年1月25日起至2022年2月17日止。

九、竞价报名截止时间

租赁标的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2月17日17时;意向竞租人应在公示期内到组织方处领取《竞价文件》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竞价文件》的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和《密封式报价书》)。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3860602155

蔡先生;联系电话:13705063712、87546581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7层

十、监督电话:0591-87560673  87812903

 

 

福建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25日

 

合同附件:/uploadfiles/file/2022-02/18/8191187859756613867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