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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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厦门市湖滨四里59号原厦门美海大酒店主楼及公寓楼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3-04-28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3-05-19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女士 |
联系电话 | 87891629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厦门市湖滨四里59号原厦门美海大酒店主楼及公寓楼招租,租赁期限6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233.1629万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季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100万元人民币。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厦门市湖滨四里59号,地处厦门市湖滨南路和湖滨东路的交界处,距离火车站约3公里,距湖滨南汽车站、松柏汽车站约5公里。租赁标的建筑面积约4857.56M2,其中:主楼建筑面积约3283M2,公寓楼建筑面积约1574.56M2,具体包括主楼、公寓楼的93间现有客房、一楼大堂、餐厅和二楼会议室,具体以实地看样为准。租赁标的现大部分空置着,其中一层餐厅、包厢共约320 M2现对外出租,原租赁合同租期至2013年12月31日。原厦门美海大酒店主楼部分房产目前有土地使用证,产权证尚未办理,使用性质为办公使用,公寓楼部分已取得产权证,使用性质为住宅。租赁标的权属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权属企业,经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并由产权单位授权同意由福州美伦大饭店有限公司使用、经营和对外出租(实际控制人)。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办公、经营、职工住宿使用。不得用于医院(不含整形整容医院)、敬老院、福利院、住宿酒店、餐饮酒楼、夜总会、桑拿、洗浴业务。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境内企业法人或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须提交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2011年或2012年经依法审计的财务报表;自然人应提供无犯罪证明。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享有三个月装修免租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本租赁标的不得整体转租。承租方应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季租金,首季租金在合同签订时支付。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3、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所需政府批准的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房屋使用性质的变更、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报警系统、环保等审批手续和验收许可及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相关证照等),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装修、使用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4、租赁物外部广告位权属出租方,承租方若需使用,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布设与其经营相关的企业广告。
5、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现对外出租的一层餐厅、包厢,由本租赁标的的承租方接续,租赁标的移交日起至
7、原厦门美海酒店现有的家具及家电等设备设施不在本次租赁范围内。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13年4月28日—2013年5月19日。
八、咨询电话:0591-87891629、87315281、87315305;
联系人: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