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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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晋安区桂香新村6号楼3-7层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3-09-0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3-09-23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小姐 |
联系电话 | 87891629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晋安区桂香新村6号楼3-7层招租,租赁期限3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18000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六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桂香街桂香新村,租赁标的建筑面积约1647.85平方米,具体以实地看样为准。租赁标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
用于办公、居住,不得经营饮食业、化工制造业、娱乐业、污染环境行业等;
以上标的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让。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7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以上租赁标的不得转租。承租方不享有装修免租期,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出租方不保证租赁标的的现有装修状况,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3、租赁标的交接后标的内外由承租方实际使用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服务于承租方的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物品等的维修皆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3年9月4日—2013年9月23日。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850015、87315305;
联系人: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