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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30686
名称 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3层6套办公房产分别出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3-28
挂牌结束日期 2025-04-18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38902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一、租赁内容

1.1.租赁标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天山北路3号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3层01-06单元办公房产,分别出租。租赁标的均有不动产权证,具体情况详见《租赁标的情况表》。

租赁标的情况表

序号

租赁标的

建筑面积(㎡)

租赁期限

(年)

首年月租金底价(元)

竞价保证金

(元)

1

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301

436.99

3

6120

22154

2

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302

229.11

3

3210

11620

3

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303

171.95

3

2410

8724

4

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304

229.76

3

3220

11656

5

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305

177.61

3

2500

9050

6

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306

423.35

3

5930

21466

其中租赁标的3、5、6室内装修为精装修,租赁标的1、2、4室内装修为简单装修,以上租赁标的按现状出租、移交,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况。目前为空置状态。本项目租赁合同实际履约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潭支公司。

1.2.挂牌价:详见《租赁标的情况表》,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月租金底价。

1.3.用途(业态布局办公用途,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1.4.租赁期限租赁期限3年,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详见竞价文件附件)约定为准。

1.5.免租期1个月(包括在3年租期内),免租期自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算,免租期内租赁场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6.租金及递增方式第一、二年月租金为竞价成交价,第三年月租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0%。租金不含物业费、水电等费用,水电立户自行处理,相关物业服务合同需另行签订。

1.7.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金后使用,按年缴纳租金,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首年度租金,后续承租方应于每个租赁年度的第一个月内向出租方支付该租赁年度的租金。

1.8.履约保证金(押金)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履约保证金(押金)为首年3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得冲抵租金及其他费用。租赁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9.风险提示:

1.9.1.如在合约期内,因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部门对租赁标的进行拆迁或其他处置,承租方应无条件退还该场地,出租方不予任何赔偿或补偿。

1.9.2.本次租赁标的品质和状况以现为准,租赁标的现状出租及移交,竞租人办理报名登记前应到租赁标的现场踏勘,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竞租人已查勘已详尽了解租赁标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本次租赁标的品质和状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租赁标的品质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组织方出租方不对租赁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1.10.合同签订:

1.10.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组织方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应自行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1.10.2.公示日期以组织方官网:http:“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组织方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竞租人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报名截止日竞租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2.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 租赁标的的用途为办公,承租方不得也不能允许将租赁标的用于办公用途以外的其它任何用途。

3.2.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放弃或出让租赁标的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任何权益,也不允许任何安排或交易,其结果使不是本合同一方的人获取或享有租赁标的或其任何部分的使用权、租用权和占有权,而不论这种获取是否已付租金或其它对价。

3.3.出租方于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将租赁标的移交于承租方。承租方据此条件接收租赁标的后即确认租赁标的处于适租状态。若承租方未按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押金、首期租金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租赁标的,但起租日、装修期和租期不予顺延。如承租方未按期办理交接手续,则自上述交付日起,视为已经将租赁标的实际交付于承租方,起租日、装修期和租期不予顺延。租期届满或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需自费将租赁标的恢复至原始交付状态。

3.4.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竞租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17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详见《租赁标的情况表》。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未按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具备竞租人资格。

5.3.3.交纳竞价保证金:竞租人在“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竞租人的账户。竞租人可在柜台、使用网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

5.4.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本项目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5.6.特别提示:相应租赁标的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人参加网络竞均不报(应)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置。

六、公告期限: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8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则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至2026年3月17日,顺延期间征集到竞租人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七、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4月21日9时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91-86160106、87838902;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

福州市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