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29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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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闽侯县厚屿、闽侯县尚干、晋安区福新中路的3处店面以及1个车库分别出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2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12-19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55200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一、租赁标的内容
1.1 租赁标的及挂牌价如下:
序号 |
租赁标的 |
挂牌价 (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1 |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厚屿路旁鼓山洲村委会集资楼1座1楼7号店面及2楼203单元(新门牌号:厚屿街25、25-1号) |
8100 |
50000 |
2 |
福州市闽侯县尚干镇祥谦路30号1层2间店面(新门牌号:祥谦路30号、祥谦路32号) |
4050 |
30000 |
3 |
福州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109号福新公寓1座1#店面 |
4500 |
30000 |
4 |
福州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109号福新公寓2#楼58车库 |
500 |
3000 |
挂牌价为第一年月租金底价(含税),租赁标的面积以实际为准,实际面积与建筑面积不一致的,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1.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2.1.标的1为甘洪路厚屿路旁鼓山洲村委会集资楼1座1楼7号店面及2楼203单元房(新门牌号:厚屿街25、25-1号),店面建筑面积约为54.4㎡、套房建筑面积约为99.54㎡,标的现为在租状态,原租赁合同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
1.2.2.标的2为福州市闽侯县尚干镇祥谦路30号1层2间店面(新门牌号:祥谦路30号、祥谦路32号),建筑面积约为79㎡,标的现为在租状态,原租赁合同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
1.2.3.标的3为福州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109号福新公寓1座1#店面,建筑面积为45.36㎡,标的现为在租状态,原租赁合同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
1.2.4.标的4为福州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109号福新公寓2#楼58车库,建筑面积为30.28㎡,标的现为在租状态,原租赁合同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
1.3.产权状况:标的1、2因历史原因未办理权证,标的3-4已办理房产证、土地证。
1.4.租赁用途:标的1-3为商业用途,不得经营餐饮、娱乐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标的4车库仅用于停放车辆,不得用于经营、住宅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用途。
1.5.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及递增方式:5年,店面租金逐年递增5%,车库租金无递增,租金均为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时间以《房屋出租合同》约定为准。
1.6.履约保证金:3个月首年月租金。
1.7.标的1-4均有原承租方,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二、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2.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在一周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出租合同》。
3.2.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得随意将租赁物转租给他人。
3.3.标的1、2未办理权证,标的1-3的竞租人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3.4.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房屋出租合同》为准。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原承租方优先(过程行权)。
五、竞租人报名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详见1.1条款。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
5.3.3.竞租人在“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竞买人的账户。竞买人可在柜台、使用网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
5.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本项目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5.6.特别提示:相应租赁标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竞租人参加网络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置。
六、公告期限: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征集到意向竞租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270835、87838902;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