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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9117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362-1号1-6层办公房地产(原长龙办公楼)招租公告
挂牌价 7.4万元
保证金 3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2-02-10
挂牌结束日期 2022-03-02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阮先生、张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一、租赁标的、挂牌价格等:

序号

标的名称

首年月租金

(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362-1号1-6层办公房地产(原长龙办公楼)

7.4

30

1.基本情况: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新店镇琴亭村思儿亭即五四北路362-1号,始建于九十年代初,属混合建筑结构,主体建筑共六层,产权面积1957.22㎡,建筑占地448.2㎡,房屋所有权证榕房Q字第06931号,土地规划用途为办公。该房屋本次为整体租赁,含加盖部分,现处于空置状态。

以上租赁标的以实物为准,具体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与本次招租的出租面积不一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不作调整。若在看样期至租赁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2.风险提示:

(1)竞租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租赁项目承租人的资格,决定是否竞租租赁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2)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二、租赁用途、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

1.出租用途:符合本大楼房屋结构及承载力的商务办公和商业经营的项目。

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相关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且承担由此产生的审批风险及法律风险。若无法办妥相关经营批准手续,导致无法正常经营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后果,出租方及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2.租赁年限: 5年, 租期自租赁标的移交之日起算。

3.装修免租期:一个月。

4.租金递增方式:第一、二年租金为竞租成交价,第三、四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三、租赁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租金收缴办法

1.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三个月的首年月租金,《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5个日历日内支付。

2.水电收缴办法:每个月10日前将上月水费和电费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水电费均含自来水及电力损耗的分摊费用。

3.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金后使用,按季支付,每季度为一期,《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后续租金在每个租赁周期的前10日内向出租方支付。

四、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叁佰万元(含叁佰万元)以上。

2.竞租人在提交竞租报名材料时,必须明确使用标的用途。根据竞租人明确的用途竞租人应具备三年以上相应行业经营经验(提供注册三年及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3.竞租人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失信记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

4.竞租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内的其中一年依法纳税的证明)。

5. 竞租人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6.本租赁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上述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由出租方进行审核,竞租人应当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租赁项目竞租人的资格,审慎决定是否竞租租赁标的,若因不符合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造成竞租人无法参加竞租或给竞租人带来其他损失,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租赁房屋。

2.承租期内房屋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承租方需维护好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尤其承重结构和消防设施)或者改变上述约定用途;承租方若需要装修或改造,应事先取得出租方同意;装修形成非可拆除财产或设施在租赁期结束后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另行补偿承租方。

3.租赁场地的外墙(含外立面)的使用权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需要制作的招牌、广告牌以及外墙附着物等,必须事先书面报经出租方批准同意后, 再报有关部门审批。

4.承租期满后,承租方在标的物上装修、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之所有权属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毁坏或拆除。

5.若出现因政府规划调整或道路改造等原因导致标的物被收储、拆迁、征用情况,政府的收储、拆迁、征用补偿款全部归出租方,出租方无需另行补偿承租方。

6.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做好承租区域内的消防、环保、安全、保安工作,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和出租方的监督和检查,在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过错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7.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消防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8. 其他须承租方接受的承租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一次报价、价高者得)

七、公告期限:2022年2月10日—2022年3月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3年2月9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联系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项目经办人员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3月2日下午17:00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76、87855200、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