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8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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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一号宿舍楼2层3间宿舍及二号宿舍楼4层35间整体招租 |
挂牌价 | 3.1850万元 |
保证金 | 5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9-15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10-11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邓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09323、87838902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租赁标的 |
建筑面积 (㎡) |
首年月租金挂牌价(含税)(万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一号宿舍楼2层3间宿舍及二号宿舍楼4层35间整体 |
约1397.97(以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 |
3.1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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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建省闽侯县南屿镇尧溪路3号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一号宿舍楼2层3间宿舍及二号宿舍楼4层35间,建筑面积约为1397.97平方米(具体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后办理的产权证为准)。租赁标的暂未取得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侯国用(2015)第209474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终止日期为2065年4月6日,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通讯设备、计算机以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租赁标的状态其中一号宿舍楼2层3间宿舍为毛坯,现处于空置状态,二号宿舍楼4层35间宿舍每间均含空调、洗手台、窗帘等,现处于租赁状态。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3、(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为福建省菲格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名下资产,暂未取得产权证,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以租赁标的未取得产权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房屋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标的中二号宿舍楼4层35间宿舍已出租,租期至2021年9月21日,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用途:仅作为员工宿舍使用。
5、首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3.1850万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月租金底价。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5年,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若为原租户竞得租赁标的,则租赁期限接续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月租金自第二个租赁年度起(含第二个租赁年度)至租期结束,每年度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5%。
7、项目免租期:无免租期。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应于每月15日前支付,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的相应租金后开具相应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9、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向出租方支付3个月的首年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协商解除,承租方返还承租房屋,经出租方验收,若承租房屋无损坏(双方特殊约定和自然磨损,以及房屋本身的原因造成的除外),且承租方不存在违约情形或其他债务,则出租方在收房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10、交付时间:出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的当日向承租方交付承租房屋,交付时,由双方代表共同对房屋内设备、设施进行清点、检查,双方签署书面交接文件。交接文件签署之日视为承租房屋实际交付日。
11、合同签署: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竞租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
2、须为已入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区的企业。
3、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出租方以租赁标的房屋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须依法诚信经营,并自行负责办理所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按法律规定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双方在缴税问题上如需对方配合的,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包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水、电、卫生、公摊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4、承租方对租赁标的只有使用权。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合作、承包、分包租赁标的或实施任何导致租赁标的实质上被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的行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用于关联企业办公。
5、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初装修或二次装修,但承租方不得对房屋的主体结构进行任何改变,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承租方应按使用后的现状将房屋交还出租方,不得主张装修损失。
6、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六、公告期限: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10月1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2年8月14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17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房屋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联系人:邓先生、黄先生;
电话: 0591-87809323、87838902;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