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21591 |
---|---|
名称 | 仓山区建新镇半道村168号1#楼一层01单元等五单元房屋整体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4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11-25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2-12-15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租赁标的 |
建筑面积 |
首年年租金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
仓山区建新镇半道村168号1#楼一层01单元等五单元房屋整体 |
(111)1#楼1层01单元 |
1998.80㎡ |
226.792512 |
40 |
(121)1#楼2层 |
2252.80㎡ |
|||
(221)2#楼2层 |
281.00㎡ |
|||
(421)4#楼2层 |
78.80㎡ |
|||
(511)5#楼1层01单元 |
20.80㎡ |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半道村168号,包括1#楼一层01单元、1#楼二层全部、2#楼二层全部、4#楼二层全部及5#楼一层01单元,建筑面积合计4632.2㎡,房屋所有权人为福建福日电子配件有限公司,产权清晰,权证齐全,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榕房权证R字第0540500号。1#楼、2#楼为钢混结构,4#楼、5#楼为混合结构。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现处于对外租赁状态,租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原租户未放弃优先承租权。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用途:除1#楼房屋可作工业生产车间外,其他房屋仅可作办公使用。所有标的不得用作餐饮、娱乐场所,不得用作销售、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场所,禁止经营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和法律明令禁止的项目。
5、首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226.792512万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年租金底价。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1年,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如原租户成交,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如新租户成交,则以实际交付时间作为租赁期限的起始时间签订。租赁期内年租金(含税,税率5%)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无递增。
7、项目免租期:无免租金装修期。
8、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须支付租金至出租方书面通知的指定账户。租金按月支付,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月租金,出租方于每月的20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向承租方开具下月租金的增值税发票,承租方收到下月租金的发票后,在每月的28日前向出租方支付下月的租金。如承租方逾期支付房屋租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出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向承租方交付承租房屋。
9、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首年2个月租金及2个月物业管理费之和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内,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并按合同约定期限将标的物归还出租方,出租方应在标的物归还后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10、合同签署: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竞租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的使用权以整体转租、投资入股、合作、联营、承包或其他形式,整体让渡给他人。
2、承租方依法诚信经营,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3、承租方同意接受出租方相关的物业管理制度,并向出租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费用(含税,税率6%)2.80元/月/平方米。
4、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向出租方结算缴交。
5、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欲对承租房屋进行初装修或二次装修前,应当将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提交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涉及改变房屋结构、原有消防布局等变更的,承租方则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出租方报批的施工图纸及装修方案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
6、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做好租赁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无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和出租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在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及损失(包括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概由承租方承担。
7、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负责对租赁区域内附属设施、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电梯、配电、供水、泵房、消防、中央空调等)的维护保养,维修维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间,因政府征收、征用租赁物或收储租赁物所在的土地,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终止该租赁事项下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关交接工作。承租方应承诺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补偿费、装修补偿费、投资经营损失补偿费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出租方的经营工作。
9、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10、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租户若参加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租户须结清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11、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及其《租赁业务安全管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竞价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
六、公告期限: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1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3年6月30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17:00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房屋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联系人: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