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26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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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3.22招租公告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店面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3-22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04-12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福州达茂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招租公告
一、标的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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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39号物资集团写字楼东侧朝南第二开间店面及阁楼,面积为160㎡,三年租赁权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43号2#楼一楼店面,面积为90㎡,三年租赁权 |
履约保证金 |
第三年月租金的三倍 |
30000元 |
租赁用途 |
非餐饮业的商业 |
餐饮 |
免装修期 |
无 |
一个月 |
租金收缴方式 |
按月支付 |
按月支付 |
递增 |
递增3% |
递增5% |
租赁底价及递增 |
7360元/月(46元/m/月) |
8100元/月(90元/m/月) |
承租方资格 |
为自然人或法人,应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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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然人或法人,应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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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 |
无 |
有 |
备注 |
- |
因原租赁方原因造成租赁标的延迟交付的,出租方不构成违约。超过六个月无法正常办理移交的,双方(中标人、出租方)可取消标的成交结果,均无需承担责任。 |
二、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原租户移交后的的空间、状况、面积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整体转租,若需转租部分面积,须征得招租人书面同意批准。
5、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书面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6、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三、招租公告:
公告自2024年3月22日起,期限15个工作日。拍卖会时间详见拍卖公告,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先生 郑先生;
联系电话:13799386349 13960892867
监督电话:0593-2578051
地址:湖东路64号18座二楼。
福州达茂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