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承包租赁项目 > 房产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5356
名称 厦门东南亚大酒店楼顶广告位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4-05-23
挂牌结束日期 2014-06-1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扶女士
联系电话 87845911
地址
发布机构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租赁标的:厦门东南亚大酒店楼顶广告位

     2、标的基本情况:

厦门东南亚大酒店位于厦门市繁华中心地段-厦禾路908号,与火车站、梧村长途汽车站相邻,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酒店200范围内拥有世贸商城(巴黎春天)、沃尔玛购物广场、罗宾森购物广场、中闽地下商城等厦门顶级购物场所,周边美食城、娱乐城星罗棋布。酒店门口即有各路公交车、BRT(快速公交)通往机场、码头、旅游景点、商业网点等。本次租赁标的为本酒店楼顶四面广告位,使用功能为广告宣传,现有广告位总面积约1186平方米

二、挂牌价:第一年年租金(含服务费)挂牌价为人民币100万元

三、租赁期限、用途、租金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等规定

    1、租赁期限:5年;

    2、租赁用途:广告传播(不得任意更改使用功能)

    3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的租金(含服务费)

4、租金支付方式:《租赁合同》签订时支付首半年度租金(含服务费),后续每半年度租金(含服务费)必须在该半年度的前10日内支付

5、租金递增方式:自第四年起(含第四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年租金(含服务费)的基础上递增10%

    6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须为具有户外广告资质的企业法人,有实力、合法和守约,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不良记录(如严重亏损、违法经营等)。

五、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本租赁标的不得转租和转包;

3、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必须遵守东南亚酒店的酒店标准及管理规章制度;

4、承租期间租赁标的场所的电费、公摊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须在收到甲方出具的发票或其他正式凭证后5天内付清;

5、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及首半年度租金(含服务费)。后续每半年租金(含服务费)必须在该半年度的前10日内向出租方支付,逾期支付租金,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标的;

6、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所需政府批准的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本场地广告的设置,广告许可等的报批),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装修、使用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7、承租方自行负责安装广告框架及附属设施,并承担其费用和相应的安全责任。

8、电费等各项费用押金人民币壹万元;

9、承租方不得使用“厦门东南亚大酒店”名称。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八、公告期限:20145232014616。(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九、咨询电话:0591-87845911 8731527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2014年5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