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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4759
名称 福建供销大厦商场招租
挂牌价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1-04-15
挂牌结束日期 2011-05-0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林小姐
联系电话 87821728
地址
发布机构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供销大厦一层、二层商场及地下层整体打包招租,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500万元,从第二年起每年年租金按上年度租金3%累进递增,从第四年起每年年租金按上年度租金5%累进递增。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八一七北路68号,东街口商圈,其中第一层使用面积约881平方米,第二层使用面积约1112平方米,地下层使用面积约714平方米(以上不含公摊面积,具体使用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红线图标示的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承租方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愿行使优先承租权。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承租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以商业为主,不得经营酒店业、中餐业。

四、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境内企业法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

五、需要承租人接受的基本条件

1、本租赁标的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承租人应严格履行中标后所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每月5日前缴交当月租金,在次月收到出租方《分摊费用通知单》后三天内缴清水电费。逾期支付租金或水电费,每日加收1‰的滞纳金外,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进行停水停电,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收回场地,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所有的损失。

2、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向出租方缴纳相当于合同约定的3个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及壹拾万元人民币水电费保证金,逾期视为违约,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并没收竞价保证金。移交场地日即为承租日,承租人可享有15天免租金装修期。

3、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正常经营有关的需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手续(如:消防、卫生、规划、环保、装修装饰等审批手续和验收许可等),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批准手续必须报出租方备案。

4、租赁标的外墙及外立面使用权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需要制作店面招牌、广告牌、外墙附着物等,必须事先书面报经出租方批准同意后,报有关部门审批。

5、承租方应承担租赁资产的正常维修维护、消防及安全生产等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为租赁场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与监督,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消防设备设施应接入出租方的消控中心系统,并确保系统正常使用。

6、租赁场地由出租方统一供水供电。出租方提供应急备用发电设备一套。

7、承租方装修装饰不得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外墙,装修装饰方案必须书面报经出租方审核同意,且应按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装修装饰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承租方所有装修装饰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并完整无条件将所承租资产交还出租方,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所租赁资产的装修、装饰进行拆除、搬离、损毁,否则视为违约行为。若因承租方的原因致使合同中途终止,承租方除承担上述义务外,出租方还将没收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2011415日—201156日。

七、咨询电话:0591-8785307487821728;联系人:欧女士、林女士;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O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