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5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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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A座16楼西面办公场所租赁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5-05-28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5-06-16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87855200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 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A座16楼西面办公场所(面积约482㎡),租赁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以现状出租
二、 挂牌价:第一年月租金人民币50元/㎡。
三、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递增方式
1.租赁用途:办公;
2.租赁期限:3年(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于每月10日之前支付;
4.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至第二年不变,自第三年起(含第三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取整数值);
5、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四、 租赁履约保证金: 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即“押二付一”,签订《租赁合同》当日支付。
五、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能提供有效的失业法人证或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 能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六、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条款
1、承租方应严格遵守“中山大厦”写字楼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
2、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外观,承租人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每个月的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月租金1%的滞纳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3、标的房屋不提供免租金装修期。
4、承租人应自行承担租赁房屋而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费、装修费、维修费等因承租方使用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维持租赁房屋作为办公使用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安、消防、环卫、设备维修更新以及广告等费用。
5、标的房屋不提供外部广告位及单位招牌悬挂位置。
6、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七、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八、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
九、公告期限:2015年5月28日—2015年6月16日。
十、咨询电话:0591-87855200 87845911 8731527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