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2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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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银河花园大饭店大堂后方店面,面积35平方米,36个月租赁权。租赁权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10-08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2-10-26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银河花园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
一、标的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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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
福州市五四路243号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大堂后方店面,面积35平方米,36个月租赁权。 |
福州市五四路243号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大堂后方店面,面积87平方米,36个月租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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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状况 |
已出租,原租期至2022年11月10日 |
已出租,原租期至2022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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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 |
餐饮娱乐以外的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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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收缴方式 |
按月缴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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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底价 |
6650 元/月 |
10005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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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增 |
自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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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 |
有良好商业信用,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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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情况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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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 (元) |
10000元 |
1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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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为最后一年月租金的3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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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电费按市价的1.1倍收取,水费按5.36元/吨收取 |
二、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5、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6、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三、招租公告:
公告自2022年10月08日起,期限15个工作日。拍卖会时间详见拍卖公告,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99386349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43号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16层。
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08日